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数据科学学院推荐和接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报名通知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数据科学学院
推荐和接收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的报名通知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通知中所指的推荐工作,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数据科学学院执行;本办法中所指的接收工作,由本校招生的研究生项目执行。
二、 本通知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招生的研究生项目所要求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或面试环节。
三、 “推免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四、 “推免生”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权,但获得推免生资格不意味着一定会被校内研究生项目接收。
第二章 推免条件
一、 将于2023年夏季之前毕业的四年级本科生;
二、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记录;
三、 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3学年平均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CGPA不低于3.3;
四、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上述学习成绩要求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第三章 申请材料
一、 推免生登记表 (点击下载)
二、 完整本科已修读成绩单
三、 成绩排名证明
四、 个人陈述
五、 个人简历
六、 教授联名推荐信(如适用)
七、 书院评价和推荐材料(学生向书院提出申请,由书院开具该材料)
第四章 选拔流程
一、 请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截止日期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每位申请人可申请至多3个研究生项目。
二、 学院推免生遴选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三、 推免生数额不应超过学院当学年应届毕业生的20%。
四、 未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仍可通过正常申请渠道申请学校的研究生项目。
第五章 接收
推免生接收请参照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所申研究生项目相关规定。
第六章 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截止时间(2022年10月7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sds_fs@cuhk.edu.cn,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